1. 学期结束,各科需评定学期总评(简称:期评);学年结束(第二学期结束),各科需评定学年总评(简称:年评)。
2. 学年总评成绩按两个学期总评成绩综合评定(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学期总评成绩以平时成绩(30%)、期中考试(30%)和期末成绩(40%)评定。
3.体育、艺术、心理、劳技、信息学科可根据平时考查和考试成绩评定期评和年评。
4.评定结果可采用百分制和等级制(一般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学校常规要求)
5.高三存档成绩需进行150制与100分制之间的转换(转换方式见附件)。
6.凡结业考学科的年评以结业考成计入档案。
7.学年总评不及格且符合补考资格的学生需参加补考(第一学期期末结束无补考),补考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影响学生升留级),补考考务工作(出卷、监考、阅卷)由备课组长负责。8. 以上成绩将载入学生个人档案,故誊写时务必准确、不留空和无遗漏。
南洋中学教导处
二OO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