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主
上海市南洋中学团委干部要求
发布时间:2012-10-11 00:00:0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310

 

上海市南洋中学团委干部要求

一.团委干部培养目标:

工作中有独立的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学习生活中能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 基本要求

1. 团委干部,必须秉公办事,同时做好课间校园巡视检查工作。对于所发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并要以良好的形象时刻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不称职的干部和对于自己不能以身作则且经教育后改进不明显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换。

2. 团委干部,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对每个阶段工作要经常对照计划进行改进。

3. 开设团委信箱,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建议,同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加强师生沟通,共同促进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措施

(一)团委工作

1.团员每日必须佩带团徽,树立团员形象,发挥团员先进作用,各年级团总支要做好每周团徽检查记录,及时在反馈到各支部,同时,团委对这些学生进行教育。

2.团员必须每月过好一次团组织生活,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团员,由团支部书记进行教育,并报团委备案。

3.团支部要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做到定人、定时、定地点,并有反馈记录。团员每月不少于一次。

4.团员写好一份学期思想汇报。从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如实汇报自己的优缺点,并提出改进意见,努力方向。

5.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做小结,团小组评议,团支部评议,班主任评议等方面。评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教育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四种。不合格团员由团委负责登记、教育,并记录在团员证上。

v
南洋中学举行爱心义卖活动 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