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11(代号:J-11,英文:Shenyang J-11或F-11)战斗机,是中国购买的俄罗斯专利及授权的苏-27SK(苏-27的外销版)的国产组装飞机,属于三代半战机。该机由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公司建立生产线,俄罗斯供应主要零件与系统,建立生产与组装能力。后续仿制衍生机型有歼-11B、歼-11BH和歼-11D。
20世纪90年代,中国空军的装备不敌世界先进国家,因此中国共产党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根据新时期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抓住对外合作的历史机遇,做出了对俄引进苏-27(称为“11号工程”)的生产许可证,建立飞机生产线的重大决策[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空军虽然号称是世界第三大空军力量,但核心只是数千架50年代水平的歼-5(仿自米格-17),歼-6(仿自米格-19)和少量歼-7(仿自米格-21)战机。1991年的海湾战争爆发,美军只用38天空袭
就把伊拉克百万大军彻底打垮,而当时伊拉克空军和防空部队的装备水平要比中国空军先进一代到一代半。那时候中国空军主力还是歼-6和少量的歼-7,而伊拉克军队装备的是米格-23,米格-25和米格-29,而且它的地面防空指挥系统在法国人帮助下已经实现了全面自动化。整体装备比中国先进的伊拉克空军在美军打击下迅速灰飞烟灭,让中国空军倍感压力。
80年代初期,中国空军使用的技术装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大约落后25年左右,比如仿自米格-21的歼-7系列直至进入80年代才达到技术成熟并大批量装备,而此时欧美苏等西方国家均已开始装备第三代战斗机,如美国的F-14、F-15、F-16,法国的幻影2000,苏联的米格-29、苏-27等。尽管在数量上算得上是全球第三大空中力量,但面对这种量多质低的局面,中国军方深感忧虑。
中国曾与法国有过采购幻影2000的接触,但购买40架飞机的价格远远超过了中国的心理价位。为了价格问
题,中国高层领导人曾亲自出面与法国总统商谈,希望法国方面能给出个友好价格。但是法国人很现实,友谊归友谊,生意归生意,谈了两年还是没有谈拢价格问题,无奈之下只好放弃。[2]
同时,中美合作改进歼-8Ⅱ战机的“和平典范”计划在历时4年半,耗资近2亿美元后,最后却落了个一场空,给中国方面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毫不夸张的说,中国空军当时是一支没有任何远程能力的作战部队,而这一切还不是全部问题,中国空军由于受到从属于陆军作战体系的战略观念的影响,限制了航空兵的主动攻击能力,装备技术上存在的缺陷又进一步放大了观念落后对战斗力产生的影响,规模庞大的作战飞机只能成为陆军炮兵的延伸。
1989年,冰封了30年的中苏关系终于揭开了新的篇章,当时的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在那年的5月访问
了北京,戈尔巴乔夫访华时,送来了一份厚礼——重启中苏军事合作,原先一直处于完全中断状态的中苏军贸随之重新拉开了帷幕,苏-27出口中国的合同就是在这一短暂的时期达成的。
1989年下半年,巴黎统筹委员会取消了已放松的对华出口控制,并且实施军事制裁,西方国家开始实行对华武器禁运。中国无法从欧美等西方国家获取武器装备和技术,在中苏关系缓和之后,苏联成为当时中国唯一的武器装备和技术引进来源。[3]
签署了《军事技术合作的协定》以及《中苏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国购买苏联武器的工作进入程序化谈判阶段。中国军人不但了解了赫赫有名的米格-29战斗机外,还了解了苏联一种更先进的歼击机——苏-27。
中国军事代表团访问期间,重点考察了苏联的航空航天工业。苏联安排中国代表团观看了苏-27、米格-29歼击机和米-28、米格-35战斗直升机飞行表演,参观了流体动力、发动机等3个研究机构,1个设计局,米格-29飞机及发动机制造厂等4个工厂,航空飞行控制中心、宇航培训中心、发射场以及空、海军基地等单位。
中国代表团当时特别留意了苏-27和米格-29两种歼击机。从飞行表演看,两机的飞行性能非常出色。尤其
苏-27更为突出,其作战半径约
因为中国的要求和苏联原先的计划相距甚远,所以苏联一开始
便拒绝了中国人“看一眼”苏-27的要求。据米高扬设计局总设计师别里雅柯夫回忆,苏联真正希望推销的是米格-29,因为该机航程短,属于战术飞机。但在会谈中途休息和进餐的过程中,那些曾在苏联留学的中方领导人与苏方领导人共同回忆起两国并肩前进的岁月,苏联官员被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所感染。在中方代表团即将离开之际,苏方代表突然向中方转达说:苏联政府原则上批准出售苏-27给中国。
24架苏-27战机,并达成继续引进24架苏-27意向的双边协议,苏-27的SK型单座机由阿穆尔河畔共青城飞机生产联合体(KnAAPO)生产,UBK型双座飞机由伊尔库茨克航空生产联合公司(IAPO)生产。
作为苏-27的首次出口,中国买到的苏-27在规格上与苏联自用型号一致,同时合同金额的 70%以易货交易形式支付。因为是在1990年6月左右的时间中苏双方就引进苏-27一事正式展开的会谈,中国内部将此项目称为“906工程”。
此,苏-27正式加入了解放军空军装备序列,共计24架(20架苏-27SK、4架苏-27UBK)。
1995年12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再次率团访俄。中方坚持要俄方转让生产技术,同时作为引进生产线谈判的“筹码”,中方还与俄罗斯签署了第二批24架苏-27采购合同,原则同意完全以美元购买。最终,双方基本达成苏-27生产技术转让的协议。
1996年4月和7月,第二批共24架苏-27SK抵达中国广东某基地。同年12月,俄副总理波雷纳科夫访华,与中方正式签下引进苏-27生产线的协议。根据合同,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属下的沈阳飞机制造公司(112厂)在15年时间内制造200架苏-27,其中第一批苏-27的机体全部由阿穆尔河畔共青城飞机生产联合体(KnAAPO)提供,以后批
次的机体逐步过渡到中国自主制造,但俄罗斯仍然提供全部200架飞机所需的发动机、雷达及电子设备、机载武器。如果生产数量达不到要求可以要求俄罗斯生产。
中国引进苏-27的关键目标是建立独立的生产、改进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不能仅限于获得组装生产能力,而
是要从最基础的制造到成品供应的整体配套综合,真正建立起与整机相配套的完整顺畅的生产系统。在军方与航空制造部门之间就是否仿制苏-27的争论结束之后,中国的领导层作出了“两条腿走路”的决心,既要独立研制新一代战斗机,又要尽快将苏-27国产化。
由国内生产苏-27的基建项目和准备工作从1997年开始进行, 生产的苏-27被命名为歼-11,这是中国的航空工业系统首次进行批量生产第三代战斗机。由于俄罗斯方面提供的图纸版本落后于生产线的实际,与最终产品不符合(比如图纸和零件对不上、零件和零件模具对不上),我们依靠国内的力量对此进行了补充和改进,建立起了比引进的生产线更加先进的生产体系。
引进苏-27的生产权使国内航空界受到极大的震动,促使中国在机械制造技术、焊接技术、空空导弹改进以及现代工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获得了极大的进步,为国产动力和航电武器系统的研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年底至2002年9月,沈飞公司获得国产苏-27的主导权。根据协议,俄方分3年提供120套散件,由
沈飞公司组装,并且按照20%的年进度将苏-27国产化。由俄方提供技术支援与人员培训,并且与中方合作改建沈阳飞机工业公司。沈飞公司先后打通了总装、试飞、预总装、部装及零件制造生产线,用近4年时间,建立了一整套第三代重型歼击机的研制生产线,并且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委员会的总验收。苏-27与全国产化的歼-11战斗机苏-27的国产化分为多个途径发展,开始时进行进口组装,之后不断提高国产率,最后仿制雷达及发动机,以至全面实现国产化。最初将采用散件组装的形式,至2002年根据传媒报道,组装已得成功。此后进而谋求提高国产化程度,逐步加入自己的产品和改进,例如比较俄罗斯相应产品更为优秀的国产电子设备等,最终彻底地提高了国产歼-11的技术水平。
从苏联解体后,中国从俄罗斯订购的苏-27系列战斗机75%以上都是由阿穆尔河畔共青城飞机生产联合公司(KnAAPO)制造厂生产的。中国苏-27的订货不仅拯救了该厂,还带动了为该公司配套的生产链,也帮助中国完成了苏-27的部分组装工作。
在组装仿制和国产化中,在我国出厂的苏-27逐个批次性能有所提高,整机进口的苏-27也不断得到改进,尤
其在电子设备方面。相信依靠我国现有某些远远优于俄罗斯的电子技术,国产歼-11最终将采用四余度电传操纵系统,安装多个多功能彩色显示器,改进电子对抗能力,增强对地对海攻击能力。[7]
2001年底中航一集团614所的某型发动机大修线竣工。该配套建设项目于1998年3月启动,2001年5月竣工。614所通过三年努力达到了设计要求。该项目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外汇。之前该项目已通过了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决算审计、节能、大修线验收、档案管理等各单项验收工作。据信此项目即AL
同时,国产的苏-27/歼-11模拟器也已经由沈阳某学院研制成功。
据称采用了“空间立体三维成像”技术,以进口的SGI图形工作站为系统核心。2003年4月,经过100小时安全飞行验证之后,完全依靠解放军自身力量对进口苏-27进行的大修顺利通过质量检验。这标志着空军航空修理系统已经初步具备了对苏-27自主修理、持续保障的能力,开始了由主修第二代机向修理第三代机的历史性跨越。随着空军航空武器装备科技含量的提高,特别是三代机等新型装备服役时间的延长,客观上要求自主修理、持续保障能力与之相匹配。[7]
本上可以说是大功告成,只欠国产涡扇发动机即可基本实现全面国产化。
2006年末,在国产化歼-11基础上继续深入发展的歼11B开始公开露面。此外,该机可携带国产新型空空武器,例如霹雳-12主动雷达制导导弹,以及霹雳-8格斗导弹。
2012年至2013年,沈飞在歼-11基础上发展改进的若干新型作战飞机相继亮相,这包括了歼-11BS、歼-16对地攻击型。歼-15尽管也来自于苏-27大家族,但它直接源于俄罗斯/乌克兰的苏-33舰载型号原型机(T-10K-3),因此不能说是歼-11家族的一员。
1996年12月,中俄签订引进苏-27生产线的协议。
2000年交付空军部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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