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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中学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2-10-11 00:00:0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36

 

南洋中学考试考场规则

严肃本校各类考试考场纪律,树立诚信品质和优良的校风学风,特制定以下考试考场规则,请考生及监考老师对照执行。

1、  考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直尺、圆规、量角器、橡皮、卷笔刀、不含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寻呼机、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都必须放入书包,并将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考场内的规定地方。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置于书包内,凡随身携带者,一律按作弊论处。如为开卷考试,则可保留符合规定的课本等备用。

4、  考生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查对。每一排前后对齐,不得擅自更换、挪动座位,并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吵闹。

5、  考生在拿到试卷后,须核对试卷是否有缺页,是否有明显的印刷质量问题,如有,则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老师,要求更换。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题。

6、  考生须将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试场号、座位号等个人信息正确、清晰地填写在试卷或答题卷(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上,切勿遗漏。

7、  考生只能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答题,不得使用红笔或铅笔答题(铅笔可用于作图和打草稿或专用答题卡);答题时,不准使用修改液、修正带。

8、  必须将答题过程及答案书写在试卷或答题纸上,写在草稿纸上无效。在答题卡上涂点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的规定地方涂点。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卡)无效。试卷上不准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或答题纸(卡)作废。

9、  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如遇试卷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老师作任何解释或提示。

10、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准交卷离场;交卷时,须按规定要求将答题卷或答题卡或试卷交给监考老师。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1、考试结束铃响,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的要求交卷,并安静等待,在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试卷后,才可离场。

1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纸条等作弊工具,不得与别人交换试卷,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帮助他人作弊者,也以作弊论处。

13凡有作弊行为者,试卷成绩作零分计算,并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校纪处分;同时给予品德等第降级,并直接与今后的各级各类评优和推荐挂钩;对扰乱考场秩序、不听监考老师劝告者,以破坏校纪校规处理。

14、考生应注意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

15、以上规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洋中学教导处

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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