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垂范
上海市南洋中学师德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2-10-12 00:00:0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47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争做爱国荣校的模范,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上海市南洋中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校荣校,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纪律;与同事和睦相处,精诚合作,为建设学习型班组、构建和谐校园而努力,为推动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新发展努力工作;

3、自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课余时间主动为学生答疑解难,主动为学生服务,为其他师生作表率。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7在高质量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做到厉行节约,绿色环保,不随意挥霍、浪费各种宝贵的资源;

8、清正廉洁,严于自律。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9、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10作为中共党员教师,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1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11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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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荣誉证书 上海市南洋中学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