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教育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的三项基本性质,各项事务按章管理,积极履行学校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并通过了《上海市南洋中学学校章程》,加强对学校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法为准”的宗旨,抓好依法治校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推动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理与教育事业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