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中学党组织党务公开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29 19:00:39   发布人:李梅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0

上海市南洋中学党组织党务公开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根本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徐汇区学校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徐汇区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党内民主带动校园民主,做到党内“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建设“一流党建”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本党务公开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依纪依规,有序推进。依照党纪党规和政策进行,公开内容以不涉及党内秘密的、未列密级的文件和信息为准,公开的程序按先党内、后党外,公开的时效要及时。

2、因地制宜,及时有效。根据学校实际,公开事项兼顾轻重缓急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程度,公开形式采用会议、公告、网络、电子屏等。

三、组织领导

南洋中学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部统一领导,委员各司其职,纪检委员监督,书记负总责。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党组织工作计划与总结,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工学习安排。

2、党组织、党员先进事迹材料。

(二)组织建设方面

3、党组织设置,委员分工及职责,党员基本情况介绍,党员责任区分工等。

4、党员发展情况(积极分子培养、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

5、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

6、党内奖惩情况。

7、党组织换届工作及届中增补委员的情况。

8、党建督导、检查及整改的情况。

9、党费和党员教育专项经费收(拨)缴支的情况。

(三)作风建设方面

10、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与评价。

11、“三服务”、“三评价”情况。

(四)制度建设方面

1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程序及执行情况。

13、校内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价情况。

14、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

15、岗位责任制建设与执行情况。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6、“三风”建设计划、目标。

17、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18、干部违纪违规处置、问责追究的情况。

五、党务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

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要视公开的事项内容等具体情况,经党委部委员会讨论确定。范围通常为全体党员、两长以上骨干、全体教职工;形式为公示栏通告、网上挂发、会议通报、电子屏播放等形式。

六、公开程序

公开的程序按公开办法决定、公开内容发布、公开情况反馈、公开材料登记四环节推进。

  七、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上海市南洋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01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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