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学校党组织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实施有针对性的专项性项目是推进工作的抓手和载体。在创先争优过程中,党委、支部、党小组各类党组织普遍设立了党建服务项目,为更好地推进项目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原则:
1、“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的实效性原则。
2、项目负责人的“主体性、主动性”原则。
3、党员明确、担当“一岗多责”原则。
工作内容:
1、党委、支部、党小组各类党组织根据年度安排,设立党建服务项目。
2、从实效性出发,经各类党组织组织决定,设立党建服务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可以申请专项党建服务项目资金,报党委审批;党委根据工作安排或实际需求,经研究下拨党费支持项目的运作。
3、项目负责人能够运用“党建双覆盖、共建双联动”的组织资源,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调动校内党团员、民盟、民进支部成员的人力资源开展工作。
工作步骤:
1、2012年,党委以“阳光社区服务行动”为试点实施;同时在党员发展等方面也分步实施。
2、2012年,校内各级各类党组织根据党建服务项目可针对性实施。
3、2013年,全面实施。做到校内各级各类党组织“组织设定项目,人人参与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参与人积极参加”的局面。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