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中学
党支部工作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探索党委建制下的学校二级党支部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的程序和活动,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党支部工作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党支部的设立
学校按工作性质,设立南洋初中、高一,高二,高三和教辅综合等四个党支部。
1、根据工作的性质,南洋初中支部、教辅综合党支部基本保持稳定,其支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高一、高二、高三党支部,根据每学年教学任务的调整,按实际教学任务,进行人员的组合。每年8月,由学校党委确定党支部组成人员方案,由党支部全体党员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党委确定正是候选人;再由支部大会选举支部委员,最后支部委员参考总支委员会的建议,选举确定支部书记。
3、党员因工作需要在学期中途调整教学任务的,由学校党委按具体情况,进行所属支部的调整工作。
二、加强支部委员会的建设
1、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负责本支部日常工作。支委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对学校党委负责。
2、支委会一般由三人组成,由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党委任命。
3、支部委员的工作职责是:
(1)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结合所在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思想、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召集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认真组织好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负责考勤;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具体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编制支部党员名册,做好党员鉴定和年终总结;评选优秀党员,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奖励和批评、处分党员的建议;按时收缴党费。
(3)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本支部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组织宣传队伍,开展宣传工作。
(4)支委会成员应带头加强学习、积极实践,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
三、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1、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培养和教育,提高党员全面素质,并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制度。
2、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包括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其主要内容有:
(1)传达上级决议和文件;
(2)开展形势和理论学习;
(3)选举支委会成员和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4)听取党员思想汇报,进行党员民主评议;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讨论支部工作计划,支委会工作报告;
(7)讨论发展计划、预备党员转正和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8)围绕所在部门的集体建设开展讨论;
(9)其它形式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3、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会议,一种是活动。各种形式的党内会议构成了党建工作的主体,党支部要着力提高会议型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各种形式的党内教育活动也是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如党员社会实践、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活动等,党支部应组织一定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并把活动与会议两种形式有机结合,功能互补。
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支委会负责召集,一般每4周一次(一学期不少于4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一个半小时。每学期初,各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学校党委和本支部实际情况规划本学期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组织生活应注意:
(1)组织生活应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党支部工作实行监督;
(2)凡属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应做出决议(或决定);
(3)组织生活要根据下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有关内容逐一认真填写;
(4)组织生活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主持,全体党员都应参加,若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较多(超过1/3),支部大会应改期。
5、组织生活的纪律:
(1)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应事先向党支部书记书面请假并得到批准,事后应主动查阅组织生活记录,了解情况并补上有关内容。
(2)得到通知后,应认真准备材料、发言和有关内容。
(3)参加组织生活讨论问题时,要积极发言,并注意做好笔记。
(4)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是指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的制度。党内学习应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建理论,掌握其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围绕国际形势和热点问题、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学校的实际工作,进行讨论,提高认识。对党员关心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党内学习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自学,二是集中学习。党员应主动自学马克思主义著作及党的重要文献,党支部应为党员理论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可通过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集中学习。
4、党支部应注重预备党员思想教育,建立联系人制度,派专人负责预备党员的思想教育,着重进行政治素质教育、党的作风教育和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预备党员每学期应至少与联系人进行两次思想交流。在学习讨论交流活动中,支委应注意保证预备党员的发言时间。
5、各党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理论学习的实际,每半年对党内学习作出计划。学习活动要精心组织,形式灵活,突出实效。学习讨论活动要事先确定主要发言人选,并事先作好充分准备。
6,学校设立的中学生党校将分年级分别有重点的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和入党前的专题教育。党员应带头为党校学员上课。
五,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1,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党组织的具体要求进行。
2,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或另立标准,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3,在发展工作中,要充分重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发展学生党员时,除了党支部直接征求有关教师的意见外,党支部还应进一步听取团支部和班委会对积极分子表现的评价意见,并作为组织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开展联系群众的工作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指党支部了解和把握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从而发挥思想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
2,党员应主动承担一定的除教育、教学之外的其他学校工作,并在工作中联系群众和服务教师、学生。
3,党员应经常了解周围老师、学生和其他同志的思想状况,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
4,党员应主动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并在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中发挥指导作用。
七,指导共青团工作
1,党支部指导共青团工作,是指党支部关心、支持和指导所在年级团总支和教工团支部开展工作,把握集体建设的方向,从而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
2,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应抽出一定时间讨论所在部门的共青团的工作,对共青团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3,党支部应及时、主动地与所在部门的教工团支部和民主党派同志开展工作交流。在工作交流中,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积极指导和支持民主党派和团组织开展工作。
中共上海市南洋中学委员会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