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中学教学录播室使用制度和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29 18:35:46   发布人:李瑾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0

 

教学录播室位于求实楼204室和201室,教室管理责任部门是信息中心(网络中心/电教中心)。作为一间定位于教师上课普通录制、学校专题讲座网络直播以及数字校园媒体点播等功能于一体的专用教室,系统具有录播直播点播三大特色功能。为规范使用,特细化如下使用流程规定。

 

(一)、总体概述

教学录播:教师上课,请事先预约联系确认,上课方式如常态;

网络直播:教室电脑点击快捷方式或输入地址 mms://192.168.99.201/lubo204

视频点播:直播拷贝录像文件,网上点播目前暂无此项功能。

 

(二)、三种情况下教室的使用流程

1、常规教学课录制使用

1)使用流程:联系网络中心、填写申请表(包括使用设备、特定需求)——确认申请——进行使用——使用结束——复制课程录像并保留备份。

2)使用要求:①通常状态下,上课没有扩音设备;②特殊情况下,提出申请可使用扩音(提供领夹话筒);③需使用特定软件,请事先在申请表格中说明;④凡在录播教室上过课的老师,教学课程录像必须允许学校保留、且同意发布在学校校园网上供校内点播(特殊需要,不欲发布,需申请说明)。

 

2、学校活动/专题讲座网络直播使用

1)使用流程:学校部门主任(教学处、德育处等)批准——联系网络中心、填写申请表(包括使用设备、特定需求)——确认申请——进行使用——使用结束——复制课程录像并保留备份。

2)使用要求:①使用扩音设备(鹅颈话筒、领夹话筒);②使用外接DV拍摄特写镜头(特殊需要请事先在申请表格中说明);③在学校任意电脑输入正确的录播地址观看;④网络直播录像必须允许学校保留、且同意发布在学校校园网上供校内点播(特殊需要,不欲发布,需申请说明)。

 

3、数字媒体视频点播使用

1)使用流程:网络中心发布(不欲发布,需申请说明)——网站点播

2)使用方法:①直播拷贝视频 ②待后期开发。

 

备注:联系方法(内线电话24020

上海市南洋中学 图书信息中心

2016年继续执行

 
学生电脑房管理制度 上海市南洋中学电教中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