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2015届高三学生中有十余位同学将陆续收到了来自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金融学院等在沪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成为了首届通过春季高考进入本科院校的受益者。
自去年《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精神颁布以来,相关高考改革政策正在逐步实施:以春季高考为例,原本春季高考以招收历届生为主,而改革以后的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本着“有利于鼓励高校走特色发展之路;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为基本原则,鼓励应届生报考本科院校,与此同时,本市包括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高校也放开了秋季招生的部分计划数响应政策的号召。
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以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当年语数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水平考中的附加题分参与竞争,达到报考院校录取分数线以后再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等选拔。2月11日晚8点,当报考的部分同学网上查到面试通知后,2月12日,教学处和年级组第一时间组织学校相关教师对这些同学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模拟指导,帮助他们能够在14,15日顺利完成面试。
值得关注的是,2月15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高考配套政策。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今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作用以及实施办法,同时也凸现其在高中生毕业和大学报考工作中的显著地位;《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可以客观地反映高中生在高中三年求学阶段其思想品德素质,公民道德素养,社会实践工作,志愿者服务,科技创新以及拓展研究课题论文等各项目中的表现,为高校选拔人才,特别是部分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