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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洋初级中学“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1-04-20 13:47:08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87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1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123号)、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教〔201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历年推荐自荐工作的基础上,特制订《2011年南洋初级中学“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初中优秀生的选送。

二、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作程序

1、推荐工作流程

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2、自荐工作流程

学生填写自荐表;班主任签字;校长同意;校内张榜公示。

3、说明

1)在籍在读本校应届毕业生;

2)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3)被推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4)学校推荐名额为16名,自荐名额不限;

5)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四、推荐排序

1、参照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师生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大名单。

2、学习成绩指标:成绩总分 = 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语数英理)*25% + 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总分(语数英理化)*30% + 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总分(语数英理化)*45%

3、初中阶段被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考虑。  

五、具体操作安排

1、成立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帅俊平

组员:顾琤懿、李敏敏、詹丰、江丽莉、刘烨、俞仕国、胡蕾静

初三家长委员会代表:凌培文、孟大海

2418:将 “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电子稿)报中教科,公布本校“推荐生”数额

3420前:公布“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九年级教师工作会议,宣传布置。九年级学生大会,宣传动员。

4420前:各班师生民主推荐工作完成,确定被推荐学生入围名单。

5421:领导集体审核,确定推荐初选名单(排序)。

6422: 按序征询本人意愿(前面放弃后面自动顶替,下同),产生公示名单,校内张榜公示5天(425——429)。公示“名额分配”学校计划数。

742021日:学生填写自荐表,班主任签字。

8422: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自荐学生材料,确定符合自荐条件的学生名单,经校长同意。校内张榜公示5天(425——429)。

955前:学生填写推荐表,校长签署推荐意见正式上报推荐(自荐)名单。

1055:学校将推荐生、自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自荐表》交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电子文档通过工作网站上传,纸质名单加盖公章后同时上报)

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

2011-4-18

附件: 徐教〔2011〕13号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http://www.xhedu.sh.cn/cms/data/html/doc/2011-04/14/25390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