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依据《团章》积极推进团内民主的要求,广泛组织、动员团员积极参与团内事务,促进我校团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徐汇区教育系统共青团组织要求,联系南洋初级中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团务公开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为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三、公开的事项
1、上级党团组织、同级党组织下发的有关共青团工作并适合公开的政策和文件;
2、上级团组织对本单位团组织、团干部的年度考核评定等级;
3、团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制度、年统情况等;
4、团费收缴、使用情况以及教育局、党政下发的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5、团内捐款以及帮困结对经费使用情况;
6、推优入党、团员发展情况;
7、团内各项评优和团员的处分情况;
8、团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9、党政、上级团组织交办的重要任务;
10、团员和师生普遍要求公开的事项和内容。
四、公开的范围
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团总支的全体团员,必要时可扩大至全校师生。
五、公开的方式
1、会议通报。可以通过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团支部会议等各种会议通报。
2、公开发布。可以通过校内及班内团务公开栏、消息收发平台、橱窗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公开发布。
六、公开的时间
1、定期公开。一些固定的事项,如年度计划、总结、工作制度、团费收缴及使用情况、推优入党、团员发展情况等;
2、随时公开。团内各项评优和团员的处分情况、团内重大事项等。
七、监督与处理
1、团员对公开的事项有疑问的,该团组织负责人须做出解释,必要时须召开团员大会、团代表会议;
2、上级团组织负责监督下级团组织的团务公开工作;若出现不按制度做好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团员青年可以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作为评优的依据之一;同时接受我校党支部的监督和指导。
八、台帐资料
1、在团务公开栏公布的原始资料或照片;
2、团员、青年提出的意见、建议、处理结果等资料。
九、附则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团总支。
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团总支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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