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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2-03-19 14:44:58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85

遵照上海市教委、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特制订我校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帅俊平
组员:顾琤懿、詹丰、江丽莉、崔兆祥、王道忠、梅瑾、蒋永芳

二、考试安排
    1、日常考核
    (1)日常 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九、八、七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九、八、七年级各为3分)。均由学校予以评定。评定须由学校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三名以上成员共同完成,依据为学校学期体育考试成绩和上报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换算成日常考核成绩的办法,按“沪教委体〔20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2、统一考试
    (1)统一考试项目分四类。
    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在4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
    统一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集中于4月6、7日进行游泳以外项目的考试,4月9、10、11日进行游泳项目的考试。统一考试地点和各校学生考试时间安排将从网上另行通知。
    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月21日进行补考。

三、成绩记载
    1、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由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和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两部分组成,并计入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总分。
    2、考生日常体育考核成绩由学校予以评定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于3月19日在校内张榜公示。学生对学校给予的日常考核评价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
    3、考生参加统一考试时,参加的每一个项目测试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在本区就读,到外区县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考核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评定,统一考试成绩由本区组织的统一考试予以评定。

四、有关规定
    1、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初审,于3月22日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由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医学专家组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并报区县招办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参加剧烈运动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并统一于4月21日进行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3、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4、因伤病获准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所在学校学生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全区学生统一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日常体育考核成绩按所在学校学生该项目的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全区该项目统一考试平均分计算。

五、我校工作进程安排: 
    1、3月13日参加2012年徐汇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细则会议精神,明确工作部署和工作职责。
    2、3月14日召开学生大会传达《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下发选项表供学生选择统一考试项目,3月16日前上交统一考试项目选项表,选项表必须有学生本人和家长的签字确认。3月20日前学生统一考试各选测项目以书面及电子稿形式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名单报出后不得更改。
    3、3月19日前做好日常考核成绩公示,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19日-21日),3天内学校接受学生对有异议的成绩申请复核的书面请求,并组织复核。
    5、3月22日日常考核汇总成绩按区统一格式,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由该班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签字确认,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3月22日日常考核汇总成绩上报,一式四份,送区招生考试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稿。
    7、3月22日免予考试申请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上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由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医学专家组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并报区县招办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8、4月6、7日统一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9、4月9、10、11日统一考试(游泳),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0、4月21日统一考试补考。
    11、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在教学与辅导学生的过程中加强保护与帮助,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各项体育器械安全,对体育器械进行检查、维修。
    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做到公正、公平,测试过程要公开透明。在体育测试期间,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64410010、监督电话:54665776、校设立监督电话:64032203。

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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