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德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健康、良好;
2、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
3、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
4、顾全大局,积极主动服从学校安排,勇于承担学校教育教学重任及其他事务;
5、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6、当年学校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7、向年度考评优秀、获校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者倾斜。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教育效果好。
3、向一线一流的优秀教师、在管理岗位有突出贡献者倾斜。
4、向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竞赛奖项者倾斜。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1、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2、应提交二篇论文(教育、教学各1篇),向研究成果获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等第奖,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倾斜。
(四)班主任年限
1、应担任四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劳技、科技总指导、艺术总指导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2、向承担班主任工作、在班主任工作岗位、班主任工作优秀者倾斜。
(五)其他
1、应具备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08年教师中级职务评聘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2、向高学历者倾斜;
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