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初级中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各项活动。积极表率地参加升旗仪式,动作规范,高唱国歌。自觉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二、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钻研教材,用心感悟育人策略,注重业务提高。做到三认真: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计报酬,做好针对性辅导工作)。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积极主动用心改善师生关系,有效创建温馨课堂。课堂上努力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关注课堂三维目标的兼顾。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积极回应学生的礼貌问好,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及教研组的专题培训,认真写好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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