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洋中学学生校服管理条例
为贯彻南洋中学“自主、求实、俭朴、好学”的校训,发扬南洋中学的优良校风,规范学生的日常统一穿着,特拟定以下校服管理条例。
1.所有学生在学校进行日常学习以及在学校进行集体活动时必须穿校服。除统一集会活动外,校服样式由学生自行决定。共青团员需正确佩戴团徽。
2.上体育课、体锻课等运动类课程时,学生可以脱去校服外套进行活动,但进入教学大楼区域前需穿上校服。女生不穿校裙上体育课、体锻课等运动类课程。
3.在校外进行集体活动时,根据相关负责老师的要求进行统一着装。
4.穿校服时,不得将衬衫领子立起,不得将校裤裤腿卷起,不得将校服系在腰间。校服外套内穿着校服衬衫、T恤,可敞开外套,其余时间应拉好外套拉链。
5.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6.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时清洗校服。
7.未经学校统一修订,学生不得随意修改校服外观和款式。
违反以上条例者按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予以处分。
上海市南洋中学学生发展中心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