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中学图书馆外借室管理制度
借阅册数及借阅期限
1.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替代、涂改。
2. 高中学生限借图书为5册(高中书库4册,初中书库1册),初中学生限借图书3册(高中书库1册,初中书库2册),借期为2周(14天)。续借一次期限为2周(14天)。
3. 教师限借图书20册(文学类书上限10本),其中5本为初高中馆际互借。文学类书期限为三个月,不得续借。
借书须知
1. 随身携带的书包、书袋、书籍等物品须放置在图书馆老师指定的位置,一律不准带入外借室。
2. 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
3. 选书时,每次只能抽取一本书:若不属应借的图书,应将书插回到原处,切勿随便回架,严禁乱插乱放。
4. 读者取到所借的图书,应立即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记录备查。
5. 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退休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6. 还书时发现有污损、撕页、丢失等现象,视情节轻重进行教育、赔偿。
还书须知
读者借阅本馆的图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如期归还,逾期不归还者,停借处理。读者所借图书如归还期限在寒暑假,可以延长到开学后第一周归还;如开学后第一周还不归还,从第二周星期一开始按"逾期"规定处理。如归还期限在法定休假日,则休假日结束,读者应立即归还;如正常上学第一天还不归还,从上学第一天开始按“逾期”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