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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年讲话精神 领会教育惩戒精神——南洋中学开展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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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2 16:58:44   发布人:赵卿   信息来源:校办 赵卿    点击次数:1,600

2021年1月8日,南洋中学初中、高中全体行政人员在学校自主楼710室进行中心组学习。本次学习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王圣春同志主持。首先是校务办副主任赵卿主讲《习近平主席2021年新年贺词》内容分享,随后由德育处主任胡敏进行新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解读。

习近平主席在他的新年贺词中首先提到2020年无论是白衣天使、人民子弟兵、科研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工程建设者、古稀老人、“90后、00后”青年一代,还是乡亲们愚公移山的干劲、广大扶贫干部的倾情投入,每个人都了不起,都让人感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历经8年,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科学探测实现重大突破,全国人民同心抗洪救灾、复产复工。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世界各国人民携手共进,建设更美好的地球家园。

王圣春校长在谈体会时说到,总书记连续8年的致辞中,多次提到了“奋斗”二字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的重要性,也希望全体南洋教职员工和南洋学子能够撸起袖子加油干,在迎接学校党组织80周年纪念日和125周年校庆之际,继续奋斗,勇往直前,用更高品质的南洋教育献礼建党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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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敏老师在她的解读中,首先对新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出台的背景和过程进行了说明,新规则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后,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的突出问题。新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确权而不是限权。新规则的概念和实施范围,明确规定了是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目的,针对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的行为。教育惩戒要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对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行为进行惩戒。可以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包括:点名批评、口头或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公益服务、一节课的站立、课后训导、暂停或限制参加集体活动、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训诫和警告等内容。禁止实施的不当教育行为有七类,包括:身体伤害、超限度惩戒、言行侮辱、因个别违规惩罚全体学生、因学生个人学习成绩惩罚、因个人情绪和好恶进行惩罚等。学校实施惩戒应当考虑五件事,包括:制定和完善校纪校规及流程、设立校规校纪委员会、建立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听证制度、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保障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等。

王圣春校长在分享学习体会时指出,严格是爱、纵容是害。新规则的出台一方面是规范教师管理行为,同时明确红线范围,最终目的为了对师生权益予以保护。周英儁校长在谈体会时指出,新的规则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必须进行明确。要把惩戒和评估相结合,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在校本化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学校的实际,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照,进行合理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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