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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中学校友厅被批准为区级文物单位
发布时间:2010-12-26 00:00:00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36

 
根据徐汇区人民政府20101117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南洋公学旧址建筑群等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告”,在最近由徐汇区文化局、徐汇区规划局、徐汇区房地局共同主持的2010年徐汇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中,南洋中学校友厅和南洋公学旧址、刘鸿生旧居等六处建筑被批准为第六批徐汇区文物保护单位。南洋中学校友厅建于1926年,是一座仿古典复兴主义风格的建筑,也是我校仅剩的一幢历史建筑。自2000年起,学校就开始为这座历史建筑的申请保护在努力,在区文化局、房地局、规划局领导的关心、指导和校领导的积极争取下,现在终于被批准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月9日,镌刻有“徐汇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大理石石碑已经在校友厅门口挂起。
 
 
郁晓隽、周英儁副校长、校友会张维聪秘书长、孙元老师等在石碑前合影